一拍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场东路333弄31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在建建筑物 查看更多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场东路333弄31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在建建筑物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章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占用情况

空置

户籍

不详,相关户口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欠费情况

截至2023年4月,物业管理费欠费为20909元;水费无欠费;电费无欠费;燃气不详。(仅供参考、以实际缴纳为准)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正式查封: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无。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品介绍

1、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场东路333弄31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在建建筑物,在建建筑物的预测建筑面积:259.41平方米;房屋类型:无;竣工日期:无。

2、土地宗地号:松江镇新桥镇南场村(坊)3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松1997000130;使用期限:1996-12-30至2066-12-29止;使用权取得方式:无;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权面积331.50平方米。

3、建筑物状况:

标的所在小区为“百佳花园”,所在建筑物总高2层,有独用花园,通水、通电、燃气、通讯条件已达到,基础设施完备。

4、四至情况:

东至场东路,南至新南路,西至春九路,北至莘松路。

5、周边公交线路:附近有153路、松莘路、1814路、松江49路等,交通便捷度较好。

6、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