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吉浦路615弄132号603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袁某某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占用情况 | 有人占用 | |
户籍 | 无 | |
欠费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物业管理费欠费为211.44元;水费无欠费;电费无欠费;燃气不详。 | |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正式查封: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银行上海市**支行、唐**、王*。 | |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拍品介绍 1、上海市宝山区吉浦路615弄132号603室,建筑面积:88.10平方米;权证号:宝2009036442;权证核准日期:2009年7月31日;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1995年。 2、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高境镇8街坊66/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记载;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949.00平方米。 3、建筑物状况: 经勘查,标的所在小区为“逸仙小区”,所在建筑物总高6层,房屋结构为混合1结构,竣工于1995年。一梯三户,标的位于第6层,建筑面积88.10平方米,朝南。 4、四至情况: 东至国权北路,南至青石路,西至吉浦路,北至殷高路。 5、周边公交线路:附近有地铁3号线、地铁18号线、875路、502路、559路、1608路等,交通便捷度较好。 6、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