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上海市宝山区吉浦路615弄132号603室 查看更多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吉浦路615弄132号603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袁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占用情况

有人占用

户籍


欠费情况

截至2023年3月,物业管理费欠费为211.44元;水费无欠费;电费无欠费;燃气不详。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正式查封: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银行上海市**支行、唐**、王*。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品介绍

1、上海市宝山区吉浦路615弄132号603室,建筑面积:88.10平方米;权证号:宝2009036442;权证核准日期:2009年7月31日;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1995年。

2、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高境镇8街坊66/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记载;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949.00平方米。

3、建筑物状况:

经勘查,标的所在小区为“逸仙小区”,所在建筑物总高6层,房屋结构为混合1结构,竣工于1995年。一梯三户,标的位于第6层,建筑面积88.10平方米,朝南。

4、四至情况:

东至国权北路,南至青石路,西至吉浦路,北至殷高路。

5、周边公交线路:附近有地铁3号线、地铁18号线、875路、502路、559路、1608路等,交通便捷度较好。

6、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