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上海市宝山区电台路568弄18号1803室 查看更多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电台路568弄18号1803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黄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占用情况

空置

户口信息

无户口


欠费情况

截至2024年2月,物业管理费欠费约为9660元(物业费为193.2元/月);水费欠费为129.63元,电费欠费为121.3元,燃气欠费无法查询。(仅供参考、以实际缴纳为准)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 司法查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黄**。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拍卖标的:上海市宝山区电台路568弄18号1803室【房地产权证号:宝2010007768;建筑面积:139.91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10年2月3日。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顾村镇4街坊51/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城镇单一住宅;使用期限:2009-12-16至2074-02-22止。

3、建筑物状况:

经勘查,该标的所在小区为“锦城世纪飞凡”,目前空置。该标的总层数为18层,一梯三户。建筑面积为139.91平方米,房型为三房二厅二卫,竣工日期2008年,钢混结构。周边公交线路主要有345路、702路、811路、宝山16路等公交线路(仅供参考)。

4、四至情况:

所在地其东为电台路,南为河道,西至顾荻路,北近沙浦路。

5、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若因违法、违章建筑,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