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155弄29号613室 查看更多





拍品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155弄29号613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盛**

拍品现状

占有情况

钥匙

物业欠费

据物业提供信息,该标的自2023年6月至12月,物业管理费总共欠费约为2,535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以实际应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155弄29号613室;房地产权证号:沪(2021)松字不动产权第058061号;建筑面积:75.44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商业;竣工日期:2017年;核准日期:2021年12月。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泗泾镇12街坊1/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期限:1997-2-25至2037-2-24止。

2、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按照规定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